-
基金互認簡介
問. 什麼是兩地「基金互認」?
答. 由2015年7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基金只須通過簡易法定審批程序即獲得認可,可於對方市場讓公眾投資者認購:
問. 基金須符合什麼條件方可取得互認資格?
答. 兩地基金的互認標準一致,條件詳見下表:
成立要求 - 依照所在地法律在所在地市場成立、運作及管理
- 受所在地監管機構規管
- 在所在地市場註册的公募基金
成立年期 - 成立1年或以上
資産規模 - 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其他貨幣)
投資範圍 - 不以對方市場爲主要投資方向
- 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非上市指數基金及實物跟踪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
銷售規模 - 在對方市場已銷售於當地投資者的比例不高於基金總資産的50%
代理人 - 必須委任符合對方監管機構資格要求的機構爲代表
問. 兩地互認基金有沒有投資額度限制?
答. 兩地互認基金的投資額度爲各自3,000億人民幣,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分配。
資源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頁、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網頁,中銀香港編制,截至2015年6月
-
本地投資者將如何受惠?
「基金互認」將為本地投資者豐富了理財產品選擇,擴闊其在內地市場的投資視野:
人民幣投資新出路
本港的人民幣存款現達9,552億元人民幣1,近年人民幣產品持續受不少投資者青睞。市面上的人民幣投資產品分為在岸及離岸兩類。透過「內地互認基金」,本地投資者可更全面涉足內地市場的不同資產。
主要人民幣投資產品選擇
RQFII ─ 即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ETF ─ 即交易所買賣基金註 1: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網頁,截至2015年4月
更全面參與內地市場
「基金互認」實施前,本地投資者如欲以基金投資形式直接涉足內地市場,只可透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基金或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基金。
「基金互認」透過引入「內地互認基金」為本地投資者開闢了嶄新的在岸投資管道。
在岸內地基金比較一覽表:
QFII基金 RQFII基金 內地互認基金 結算貨幣 美元 人民幣 人民幣 産品發行 境外
外資基金公司在港
中資基金公司/券商內地
基金公司基金類型 以股票基金爲主 以債券基金爲主 股票、混合、債券、
非上市指數基金及
實物跟踪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一般投資比例
不適用 - 債券基金
最少80%投資於債券 - 股票基金
最少70%投資於股票
- 債券基金
最少80%投資於債券 - 股票基金
最少80%投資於股票 - 混合型基金
投資於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或其他基金,投資比例有別於債券基金及股票基金,可靈活調配
額度限制 視乎個別基金公司的申請額度
- 整體額度2,700億人民幣,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控制2
- 視乎個別基金公司/券商的申請額度
- 整體額度3,000億人民幣,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控制
- 每隻基金已銷售予香港投資者規模不得高於基金總資産的50%
註2:資料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頁,截至2015年5月
內地互認基金如何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要?
資源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頁、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網頁,中銀香港編制,截至2015年6月
- 債券基金
-
為何選擇中銀香港?
作為跨境投資及人民幣業務的專家,中銀香港憑藉集團兩地龐大網絡的優勢,致力提供優質高效的人民幣金融服務:
跨境投資及人民幣業務專家
- 中銀香港是本港最早提供人民幣相關服務的銀行
- 1993年開始經營人民幣兌換業務
- 第一家提供自動櫃員機人民幣兌換服務的銀行
- 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的指定開戶銀行
- 香港結算「滬港通」項目的指定結算銀行
- 提供一系列全方位的人民幣投資服務,包括人民幣與其他貨幣的直接兌換、人民幣貨幣掛鉤投資及A股孖展服務等
- 熟悉跨境投資及人民幣業務的專才提供優質服務
中銀集團兩地基金專才
集團於兩地均設立投資管理公司,彙集資深基金專才以向客戶提供專業的基金管理服務: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銀香港資産管理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英國保誠
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背景 - 2004年於內地成立
- 中國銀行直接控股
- 2010年於香港成立
- 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 1999年於香港成立
- 中銀國際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及Prudential Corporation Holdings Limited合資
管理資産
(截至2014年底)- 管理44隻內地公募基金(AB類合併計算)
- 管理資産達1,609億人民幣
- 管理5隻本地零售基金
- 全權委托和諮詢授權服務
- 資産規模超過79億美元
- 管理32隻本地零售基金
- 管理5隻交易所買賣基金
- 香港四大强積金投資經理之一1
- 管理資産達108億美元
近年獎項 - 2015年3月及2014年3月獲《中國證券報》頒發「十大金牛基金公司」大獎2
- 2015年4月及2014年4月獲《上海證券報》頒發「金基金·TOP公司」大獎2
- 2015年4月及2014年6月獲《證券時報》頒發「五年持續回報明星基金公司」大獎2
- 2014年獲《亞洲資産管理》頒發「香港最佳人民幣產品經理」大獎及「最佳離岸人民幣債券(三年)」大獎3
- 2014年獲《指標》頒發「人民幣固定收入基金﹕最佳表現獎」大獎3
- 2015年獲《湯森路透》頒發「湯森路透理柏基金香港年獎2015 – 最佳基金3年獎 – 亞洲太平洋房地産股票 – 中銀香港亞太房地産基金」4
- 2014年獲《資本雜誌》頒發「資本卓越銀行及金融大獎2014–資本卓越强積金」大獎5
- 2014年獲《經濟一周》頒發「實力品牌大獎2014–强積金基金經理」6
資料來源: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銀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6月
夥拍內地專業合作伙伴 提供多元基金選擇
- 首家代售RQFII基金的銀行,擁有13家著名內地基金公司策略合作夥伴,代售逾16只RQFII基金
- 與逾25家本地及外資基金公司合作,提供多元化人民幣產品選擇,涵蓋不同資產、貨幣及派息類別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債券基金
- 悉心搜羅具投資潛力的新產品,致力配合您的投資需要
兩地強大網絡
- 中銀香港、南洋商業銀行和集友銀行的分行遍佈全港,另透過自動櫃員機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和電話銀行等管道,亦提供全天候的人民幣服務
- 中銀香港集團的附屬銀行機構在中國內地主要城市設有分行
- 母行中國銀行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
- 擁有廣泛的國內外服務網絡
- 與內地金融機構長期的業務聯繫
註:
- 資料來源:Gadbury Group Limited。Gadbury Group強積金市場份額報告(Gadbury Group MPF Market Shares Report)(資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
- 資料來源:有關《中國證券報》金牛獎詳情,請瀏覽http://www.jnlc.com/fund/jinniujiang/,有關《上海證券報》金基金獎詳情,請瀏覽http://caifu.cnstock.com/financing/cfs/2015/hjmd,有關《證券時報》詳情,請瀏覽http://www.stcn.com/。
- 資料來源:有關《亞洲資產管理》雜誌年獎項詳情,請瀏覽www.asiaasset.com,有關《指標》雜誌2014年獎項詳情,請瀏覽www.fundawards.asia。
- 資料來源:湯森路透理柏基金香港年獎2015。獎項乃根據湯森路透理柏基金香港年獎2015的評審標準並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之資料計算。有關獎項的詳情,請瀏覽有關網址http://excellence.thomsonreuters.com/award/lipper/country?region=Hong+Kong。
中銀香港亞太房地產基金(「本分支基金」)已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104條及《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獲得證監會認可,但並非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獲認可。證監會認可不等如對本分支基金作出推介或認許,亦不是對本分支基金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更不代表本分支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或認許本分支基金適合任何個別投資者或任何類別的投資者。投資者須注意,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並不是本分支基金的經理人,只是本分支基金的保薦人及分銷商,而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則為本分支基金的經理人。
投資涉及風險,而基金產品未必適合每一個人。就中銀香港亞太房地產基金(「本分支基金」)而言,投資者應注意:本分支基金通過多元化組合投資於與亞太區房地產相關的投資工具(可能包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以尋求提供中、長期的資本增長。過去的表現並不代表未來的表現。本分支基金可受市場及匯率波動及一切投資的固有風險所影響。投資者作出的投資可能並無回報及╱或蒙受重大的虧損。本分支基金須承受主要風險包括:房地產證券風險、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風險、行業集中風險、外匯風險、信貸及交易對手風險、衍生工具風險及稅務風險。獲獎資料僅供參考,您不應只依賴這宣傳品來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請參閱基金產品的銷售文件,以便獲得進一步資料,包括投資政策及風險因素。
- 資料來源:《資本雜誌》(CAPITAL)。獎項乃根據《資本雜誌》的評審標準頒發 ─ 獎項評分均來自評審團(佔總投票額50%)及《資本雜誌》編輯委員會(佔總投票額50%)。
- 資料來源:《經濟一周》雜誌。獎項乃根據《經濟一周》的評審標準頒發 ─ 候選名單由《經濟一周》擬定,由評審委員投票(佔總投票額30%)及公眾投票(佔總投票額70%)。
- 中銀香港是本港最早提供人民幣相關服務的銀行
重要注意事項
以下風險披露聲明未盡披露所有涉及的風險。在進行交易或投資前,您應負責本身的資料搜集及研究。您應按您本身的財政狀况及投資目標謹慎考慮進行交易或投資是否適宜。
風險披露聲明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本網頁不構成對任何人作出買賣、認購或交易在此所載的任何投資產品或服務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任何保證。本網頁所載的投資產品或服務並不等同,亦不應被視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投資雖可帶來獲利機會,但每種投資產品或服務都有潛在風險。由於巿場瞬息萬變,投資產品的買賣價格升跌及波幅可能非如您所預期,您的資金可能因買賣投資產品而有所增加或減少,投資基金的價格可升可跌,甚至可能變成毫無價值。因此,您可能不會從投資基金中收到任何回報。基於巿場情況,部分投資或不能即時變現。投資決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應投資於此產品,除非仲介人於銷售此產品時已向您解釋經考慮您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此產品是適合您的。您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之前,須評估本身的財務狀況、投資目標及經驗、承受風險的意願及能力,並瞭解有關產品的性質及風險。投資涉及風險。請細閱相關的基金銷售文件,以瞭解基金更多資料,包括其風險因素。倘有任何關於本風險披露聲明、進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質及風險等方面的疑問,您應徵詢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
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的相關風險
- 額度限制: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受整體投資額度所限制。如若該額度用完,基金可能於任何時間暫停接受認購。
- 不能達到資格條件的要求:如內地互認基金不再符合任何根據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計劃的資格條件的要求,它將不會被允許接受任何新的認購。在最壞的情況下,如基金違反有關資格條件的要求,證監會甚至可能撤銷該基金可以於香港作公開銷售的認可。此外,並無保證基金可以持續符合有關要求。
- 內地稅務風險:目前有關投資內地互認基金的稅務安排並不明確。投資者需承擔存在內地稅務責任的不確定性。
不同市場交易模式
內地和香港的市場交易模式可能會有所不同。此外,內地互認基金與現時香港認可作公開銷售的基金的操作安排在某些做法上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內地互認基金可能只接受於內地及香港市場同時營業的日子方接受認購或贖回單位,或於截止時間及/或交易日的安排上內地互認基金可能與現時香港的基金不同。投資者應確保他們瞭解這些差異及相關影響。
集中性風險 / 內地市場風險
內地互認基金主要投資於內地市場有關的證券,有可能面對額外的集中性風險。相比投資於其他市場,投資於內地可能會産生不同的風險包括政治,政策、稅務、經濟、外匯兌換、法律、監管及流動性風險。
人民幣匯率及兌換風險
- 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並受到外匯管制和限制。
- 以非人民幣作爲主要持有貨幣的投資者需承擔外匯風險,人民幣的價值相對投資者持有的主要貨幣(例如:港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並不保證不會貶值。人民幣的任何貶值可對投資者的基金投資價值造成不利影響。
- 由於現時人民幣受外匯管制和人民幣適用的限制,故投資者於贖回基金及/或收取股息的時候有機會不能收取人民幣或有關款項被延遲繳付。
人民幣兌換限制風險
人民幣投資受匯率波動的影響而可能産生獲利機會及虧損風險。客戶如將人民幣兌換爲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人民幣匯率的變動而蒙受虧損。
- (只適用於個人客戶) - 目前人民幣並非完全可自由兌換,個人客戶可以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人民幣兌換的匯率是人民幣(離岸)匯率,是否可以全部或實時辦理,須視乎當時銀行的人民幣頭寸情况及其商業考慮。客戶應事先考慮及瞭解因此在人民幣資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響。
- (只適用於企業客戶) - 目前人民幣並非完全可自由兌換,企業客戶通過銀行進行人民幣兌換是否可以全部或實時辦理,須視乎當時銀行的人民幣頭寸情况及其商業考慮。客戶應事先考慮及瞭解因此在人民幣資金方面可能受到的影響。
本網頁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刊發,內容並未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